銷售雷達液位儀本身并不違法,但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》第五條規定,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是違法的。如果銷售的雷達液位儀涉及未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,就可能構成違法行為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,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,保證產品具備應有的使用性能和安全保障;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,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,確保所銷售的產品符合相關質量要求。如果銷售不符合這些要求的雷達液位儀,也可能面臨法律責任。